从一孩到全面两孩,国务院决定二孩无需审批自主生育

2016-01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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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月5日,国务院网站刊文发表《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。《决定》以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指导思想,以人为本、创新发展、法治引导、统筹推进为基本原则,以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为主要目标,力求稳妥扎实有序的实施全面两孩政策。

依法组织,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

《决定》指出,贯彻落实新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,完善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。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。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、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,科学制定实施方案,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,确保政策平稳落地,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。

改革生育,无需审批家庭自主安排生育

《决定》表明,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,对生育两个以内(含两个)孩子的,不实行审批,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。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。优化办事流程,简化办理手续,全面推行网上办事,进一步简政便民。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。

优生优育,加强妇幼健康生育服务

《决定》强调,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,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,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,提高出生人口素质。向不孕不育等生育困难人员提供必要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。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,加强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。加快产科和儿科医师、助产士及护士人才培养。

抚幼养老,构建家庭发展支持体系

《决定》明确,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,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。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、幼儿养育、青少年发展、老人赡养、病残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,鼓励按政策生育。

回看计划生育政策风向:从一孩、单独两孩到全面二孩

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,1980年党中央发表《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、共青团员的公开信》,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。1982年,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。

30年后,人口增长问题得到缓和,但是我国人口发展也呈现出重大转折性变化。人口总量增长势头明显减弱,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,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,家庭养老抚幼功能弱化,少生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。

2013年底,单独二孩政策启动。该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,为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积累了经验。2015年10月29日,卫计委正式发文表示,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。一时间全面二孩的消息席卷各大媒体的头条。但是,热议下需要认清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,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是两孩政策全面推行的保证。

2015年12月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,明确全国将于2016年1月1日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。修正案保留生育第一胎的晚育假延长奖励,且在“一孩政策”实行期间获得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夫妻,仍旧继续享有各类合法的奖励。

备注:文章整理自国务院官网,部分内容参考自 京华时报。